一、依據115年3月23日桃教小字第11500229731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二) 實施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
(1) 參賽對象:
甲、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乙、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 參賽方式:依學校參賽班級數各分為A、B、C 三組(以本市國民中小學普通班班級數核定表為準):
甲、A 組:12班以下學校。
乙、B 組:13至24班學校。
丙、C 組:25班以上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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