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年6月13日公訓字第1132160230號函暨桃園市政府113年6月17日府人考字第1130163881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宣導:(一) 「不分顏色,不分黨派,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國家進步的動力。」(三) 「行政中立,全民得益;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四) 「行政要中立,國家更安定。」(五) 「堅守行政中立,全民共享福利。」
三、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一)「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利益迴避、依法公正執行公務」(二)「公務人員應恪遵憲法及法律,效忠國家及人民,增進國家利益及人民福祉」...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