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111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國中組賽事變更至111年6月20日、21日舉辦(國小組賽事仍暫緩舉辦)一案。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111年6月8日桃足委字第11100000032號函。 |
二、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三、 | 本賽事相關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dst.tycg.gov.tw/ )-活動訊息區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