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體育總會114年3月31日桃體總字第1140000254號函暨所屬羽球委員會(下稱羽委會)114年3月31日桃羽聰字第114009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賽事由本局主辦,羽委會承辦,因故變更競賽日期說明如下: |
(一) | 學生組:原訂114年5月23日至25日,變更為114年5月7日至8日辦理。 |
(二) | 社會組:原訂114年5月23日至25日,變更為114年5月18日辦理。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兩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檢附旨揭賽事競賽規程1份,或請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 https://www.dst.tycg.gov.tw/News.aspx?n=11694&sms=148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