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對象:本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等。
2.110年補助名額大幅增加,如有意願者,可逕至人事室填寫申請書:
(1)40-49歲每二年補助1次,每次3,500元。
(2)50歲以上每年補助3,500元或每二年補助7,000元。
(3)申請補助的同仁要十足滿40歲或50歲以上。
3.檢查醫療機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
4.補助額度:每次以NT$3,500或NT7,000,嗣年齡及近二年參加健康檢查情形而定,如實支健康檢查費低於NT$3,500者,採實報實銷方式辦理。
5.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以公假登記(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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