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擴大本市各機關(構)學校未婚同仁社交生活領域,增進良性互動、情感交流進而締結良緣,爰辦理旨揭聯誼活動。
二、本活動參加對象:
(一)本市議會、本府各機關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所屬現職未婚公教同仁、聘僱及臨時人員等。
(二)全國各機關(構)及公(私)立學校現職未婚公教同仁及聘僱人員等。
(三)本市金融機構、醫療機構及各科技工業園區內企業未婚人員等。
三、本活動參加對象如係本市議會、本府各機關學校、各區公所及復興區民代表會所屬現職未婚公教同仁、聘僱及臨時人員等(不含勞務派遣、勞務承攬人員及替代役),每人補助一半活動費用,又女性同仁加碼再優惠新臺幣(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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