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3年度桃園市環境教育永續校園營造實施計畫」1 份,請踴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13年4月15日桃教體字第1130034179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係鼓勵學校轉化傳統校園環境,進行校內環境教育場域之設置與改造,落實「校園即是最易親近的體驗學習場域」,並融入環境教育課程,實踐SDGs永續發展目標內涵,營造校園成為永續發展之學習及生活場域。 |
三、 | 本案計畫經費申請內容如下: |
(一) | 優先補助對象(請至少符合第1項,第2項擇優): |
1、 | 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至少1名)之學校。。 |
2、 | 近3年永續發展與環境教育網頁訪視或參與國家級環境 教育選拔績優學校。 |
(二) | 計畫補助原則: |
1、 | 每校申請本計畫限1案(須附教學方案)。 |
2、 | 每案補助上限新臺幣10萬元整(經常門最高上限3萬元整及資本門最高上限7萬元整)。申請學校可於經費概算內編列諮詢費(每次2,000元整,最高上限4,000元整),聘請專家學者技術顧問進行輔導訪視,以提升計畫執行成效。 |
3、 | 本年度預計擇優補助8校,如未達審查標準者得從缺。 |
(三) | 申請作業注意事項: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3年6月7日(五)前檢附書面計畫申請書、教學方案表、經費概算表(如附件),各1式3份,以郵寄掛號或親送方式至中興國小(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大鶯路1125號)教導處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申請)。另上開書面文件(計畫申請書、教學方案表、經費概算表)核章後掃描檔,請E-mail至以下信箱位址:ch210@ches.tyc.edu.tw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含計畫申請書、教學方案表、經費概算表)。 |
五、 | 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洽中興國小江玉群主任,電話:03- 3801394分機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