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29
:::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3-05-05 | 點閱數: 85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5月2日府衛疾字第112011488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告係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自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並維持原傳染病名稱。
三、 檢附旨揭公告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  
    1) 376735100E_1120041943_ATTACH1.pdf
:::

認識莊敬

莊敬紀事

專業形象

教材資源

評鑑專區

教師園地

學生園地

友善校園

莊敬家長會

資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