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莊敬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簡章
一、甄選員額:桃園市桃園區莊敬國民小學誠徵課後照顧班教師預計錄取4名、備取4名。
二、甄選依據:
(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三、甄選資格:應符合下列任用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或勞工等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四、任用期間與待遇:
1.任用期間:自111年2月11日(五)起至111年6月30日(四)止。
2.課後照顧時間:
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低年級 |
12:00-17:30 |
15:30-17:30 |
12:00-17:30 |
12:00-17:30 |
12:00-17:30 |
中年級 |
15:30-17:30 |
15:30-17:30 |
12:00-17:30 |
15:30-17:30 |
12:00-17:30 |
3.待遇:任教時段12時至16時(中午12時-13時用餐時間算一節),每節40分鐘,每節鐘點費320元;任教時段16時至17時30分,每節40分鐘,每節鐘點費400元。
4.任用期間享勞健保,實領薪資以當月實際任教時數為準。
5.任用期間若發現教學不力時,本校得適時終止契約。
五、報名方式:請備妥履歷相關證件於現場報名時當面繳交。
1.所需資料證件(如附件):1履歷表2學經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影本4個人自傳。
2.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3.若為本校現職教師,不需繳交相關資料。
六、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1.書面資料審查:報名資料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面談與試教.
方式 |
成績比例 |
甄選時間 |
備註 |
口試 |
60% |
8-10分鐘 |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
試教 |
40% |
5~10分鐘 |
任選1-4年級之國語或數學領域之單元一部分或數題 |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
七、報名日期:請於111年1月10日(一)至1月14日(五)09︰00-15︰30,親至莊敬國小教務處繳交審查之書面資料。
八、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111年1月19日(三)10:00於本校2樓會議室進行甄選。
九、錄取公告及報到:
1.口試後個別通知,通知錄取後請於籌備會時辦理報到。
2.本校訂於111年2月10日(四) 下午2:00召開課後照顧班籌備會,請務必出席會議。
3.錄取後,若未能於111年2月10日(四)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十、聯絡方式:
1.本校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莊一街107號
2.聯絡電話:(03)3020784*211,承辦人:教務處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