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00131306號函辦理。
二、旨揭法規業經國防部會銜教育部於110年10月5日以國規委 會字第1100223612號、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14187A號令修 正發布。
三、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