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9月17日桃衛疾字第1100087460號函辦理。 |
二、 | 本市各區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專科學校之校園流感疫苗接種工作,共分39區辦理招標,決標結果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於本府衛生局網站。 |
三、 | 本年度流感疫苗接種相關表單須由各校自行印製予學生填寫後繳回;如需申請印製單張之費用,本府衛生局提供學生接種相關作業用單張之費用申請,請各校檢附請款公文(公文上註明品項及數量)、統一收據提供予轄區衛生所辦理後續請款事宜,並於110年10月31日前辦理經費申請作業。 |
四、 | 請貴校協助發放及回收統計學生接種意願書,並於接種日前將學生接種名冊交予接種單位。 |
五、 | 為維護接種品質,請學校務必提供安全且空間充足之接種場地(如活動中心、空教室),請勿提供戶外或半戶外(如走廊)場地,接種過程並應維持學生秩序,避免發生意外。 |
六、 | 接種流程注意事項如下,請學校單位配合辦理: |
(一) | 接種當日請學校協助以班級為單位整隊帶往接種地點,並發還接種意願書交由學生持有據以接種;接種前由接種單位工作人員初步評估健康狀況及量測體溫,並登記體溫於「評估單及接種後注意事項」,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之情形,不予安排後續接種作業。 |
(二) | 接種完成後,請學校協助發還經接種單位核章之「評估單及接種後注意事項」予學生帶回,並回收「接種意願書」由學校留存備查;學生接種名冊正本請交由得標廠商帶回辦理後續經費核銷事宜。 |
(三) | 因故未能於入校接種當日接種流感疫苗者,請學校發給「補種通知單」,依據衛生福利部「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建議指引」,請學校於校園接種排程後,針對具接種意願但無法於預定日期接種者統一開立補種通知單。 |
(四) | 接種當日請學校與得標廠商共同確認「110年流感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程序檢核表」各項目是否符合,經雙方確認簽名後,正本由得標廠商帶回辦理後續經費核銷事宜。 |
七、 | 為配合衛生福利部防疫新生活運動,執行校園流感疫苗接種作業期間,應維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以上的社交距離,若無法維持應配戴口罩,並請加強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
八、 | 另請貴校先行調查校內50至64歲及65歲以上有意願隨學生一同入校接種疫苗之教職員工人數,並於110年9月29日(星期三)前完成填報,俾利本局及本府衛生局妥善執行疫苗控管及調度,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2NMFt6f2MjXHvnCX6 |
九、 | 上述決標結果及相關表單將於評選結束後公告於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各業務資訊>疾病管制業務>預防接種(流感疫苗)>110年校園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如有需求可逕行下載運用。 |
十、 | 檢附「學生流感疫苗接種通知及說明」、「學生接種意願書、評估單及接種後注意事項」、「學生補種通知單」及「學生接種名冊」各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