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10599號函
辦理。
二、參加對象:
(一)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
(二)各校有興趣參與之教師。
三、工作坊訂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9月8日(星期三)兩
日上午時段,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內容及報名方式
請參閱附件資訊。
四、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時數(含展延)共計5小時,本案
參與人員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五、倘有疑問,請洽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李亭蓉專員,電
話:07-3504455,電子信箱:taiwangee@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