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落實桃園市海岸地區四大亮點(觀新藻礁、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草漯沙丘、新屋石滬)之環境教育,與提升市民海岸環境知識素養,特辦理本計畫。 |
二、 | 補助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2月1日(星期日)止或本計畫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
三、 | 補助對象:設址於桃園市之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政府立案之民間團體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人數達30人以上者。 |
四、 | 補助行程:藻礁生態環境教室(必選)及許厝港國家級重要濕地、新屋石滬或草漯沙丘(三選一)。 |
五、 | 補助項目: |
(一) | 交通費: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200元合法交通車輛租賃費用,每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7,000元為限。 |
(二) | 餐費: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80元,每團補助金額新臺幣3,200元為限。惟須至本處指定之場所消費始得認列補助。 |
(三) | DIY實作或體驗活動:每人最高補助新臺幣50元,每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限。惟須至本處指定之場所消費始得認列補助。 |
(四) | 導覽解說人員:導覽解說人員由本處協助安排,並以1位為限,補助金額為新臺幣1,600元。 |
六、 | 倘對本補助計畫有任何疑義,請洽諮詢專線:03-3865711轉114黃崇岳先生。 |
七、 | 隨函檢附旨案補助計畫書、申請表及本處指定之消費場所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