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助對象:本校編制內四十歲以上之校長、教師、職員、運動教練等。
2.110年補助名額大幅增加,如有意願者,可逕至人事室填寫申請書:
(1)40-49歲每二年補助1次,每次3,500元。
(2)50歲以上每年補助3,500元或每二年補助7,000元。
(3)申請補助的同仁要十足滿40歲或50歲以上。
3.檢查醫療機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
4.補助額度:每次以NT$3,500或NT7,000,嗣年齡及近二年參加健康檢查情形而定,如實支健康檢查費低於NT$3,500者,採實報實銷方式辦理。
5.參加健康檢查人員得以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6.申領補助費方式:請有意願申請健檢之同仁事先填寫「健康檢查補助申請表」(可至人事室或健康中心填寫),表格中健檢日期與機構請事先確認,並於健檢完成後檢附相關單據逕送人事室辦理。
7.110年符合申請名單將公告在校內網站,請同仁自行參閱,如有任何疑問或符合資格被遺漏者,請逕向人事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