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6月30日桃教學字第1150059803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習單共分為國小中年級、高年級、國中及高中等4個版本,並已於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提供線上填寫功能https://enc.moe.edu.tw/article/296f1437-959b-4e93-9ac8-56d2fc05e426
三、有關本學習單之填寫說明與相關資源,請貴校逕至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之「最新消息」下載運用,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教育部承辦人王小姐,電話(02)7736-7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