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5年度「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美感環境再造計畫」,請貴校踴躍投件。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2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13771號函辦理。 |
| 二、 | 為營造兼顧自然環境、在地文化、學校需求及具美感之校園,教育部委請該校辦理旨揭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未曾受補助學校優先;曾獲補助之學校自該補助年度起算4年以上者,得再次提案申請,惟改造標的物不得與前次重複)。 |
| (二) | 申請期程:申請學校於115年3月20日(星期五)前向所屬主管機關函送「申請計畫書」,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縣(市)政府於115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彙整所屬學校申請資料,函送該校提出申請。 |
| (三) | 補助原則:採取競爭型補助機制,擇優補助10至12校為原則,並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財力級次採部分補助,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200萬元。 |
| (四) | 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 三、 | 另為使申請學校了解計畫申請、審查及補助方式等,本案分別於115年3月3日(星期二)臺中場、115年3月6日(星期五)臺北場,辦理2場計畫說明會,每場次核予教師或公務人員研習時數,出席人員請貴校准予公(差)假及課務排代。 |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及說明會簡章,如有相關事宜請洽本計畫專案輔導團隊專任助理陳小姐,電話04-22181022,電子信箱:caepo@gm.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