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本府原教中心114學年度計畫辦理。 |
| 二、 | 為符應本市原住民族語教師自我增能及教學需求,本案鼓勵本市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以下簡稱專職族語老師)及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族語教支老師)揪團自組專業學習社群,由族語老師就同儕專業精進需求,自主規劃社群共學內容,以有效提升族語教學專業及學生學習成效,爰辦理旨揭計畫。 |
| 三、 | 本案申請方式與補助原則說明如下(餘詳如附件): |
| (一) | 辦理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4年7月30日止。 |
| (二) | 實施原則: |
| 1、 | 社群召集人:由專職族語老師擔任社群召集人自主揪團(可跨校),依社群教師專業成長需求,自行規劃課程內容並聘請講師。 |
| 2、 | 社群成員: |
| (1) | 邀請本市族語老師(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支老師)共襄盛舉,滿5人即可成團,由社群召集人主聘學校提出申請。 |
| (2) | 每位族語老師以加入一個社群為限。 |
| 3、 | 社群運作模式:請兼顧「過程」(包含共備、研習及專業對話)與「產出」(包含公開觀課及教材研發),並朝「產出型工作坊」模式訂定明確目標。 |
| 4、 | 社群運作時間: |
| (1) | 學期間:課餘時間、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 |
| (2) | 寒暑假:(除學校既定之備課日外)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
| 5、 | 社群成果:成果報告1冊(含社群運作歷程、心得及至少1件教學方案設計)。 |
| 6、 | 補助內容:共計補助10群,每群申請補助經費新臺幣2萬元整為原則,每校限申請一群,補助項目以講師費、教材教具費、膳費、雜支等。 |
| 四、 | 申請時間及方式: |
| (一) | 申請時間:自114年9月16日(星期二)起至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止。 |
| (二) | 由社群召集人填具申請表(附件1)及經費概算表(附件2),向主聘學校提出申請,再由學校協助將已核章之表件寄至本府原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地址:(33510)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214號收。 |
| 五、 | 經費核銷與成果報告: |
| 各校於本案執行完竣後,最遲於115年7月31日前,以公文函送本案成果報告(附件3)、獎勵名冊(附件4)、經費收支結算表(附件5)、結餘款支票(支票抬頭: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及原始憑證,並將成果報告電子檔寄至(yonze1228@caes.tyc.edu.tw),以辦理結案。 |
| 六、 | 本案有功人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 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於計畫辦理完竣後,認真盡職,達成目標之社群召集人核給嘉獎1 次,參與社群成員核給獎狀1紙;計畫結束後, 請各校依相 關規定辦理教職員敘獎。 |
| 七、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前將已核章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免備文)寄(送)至本中心彙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