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30日府體競字第1130145270號函及113年5月30日府體競字第1130142411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資訊如下: |
(一) | 冰球協會於113年5月9日召開「113年第3次紀律委員會會議」,會議審議確認劉O來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7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二) | 黃O祥因有涉犯對未成年性交、猥褻等罪情事,桌球協會依本辦法第4條、第13條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三、 |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另上開黃員桌球協會可提供涉案人員身分證字號,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 |
(一) | 冰球協會:黃先生,電話:02-87718908。 |
(二) | 桌球協會電話:02-877114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