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4月23日府體競字第1130100910號函、113年4月17日府體競字第1130094833號函辦理、113年4月24日府體競字第1130104438號函及113年4月24日府體競字第1130104439號函。 |
二、 | 旨案資訊如下: |
(一) | 空手道協會於113年3月19日召開「第13屆第2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邱○宗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2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二) | 排球協會於113年1月26日召開「113年第14屆第1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洪○明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11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三) | 輕艇協會: |
1、 | 113年1月27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紀律委員會會議」,會議審議確認莊○達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2、 | 於113年3月6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紀律委員會會議」,會議審議確認蔡○珀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三、 |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 |
(一) | 空手道協會:莊先生,電話:02-25021422。 |
(二) | 排球協會:劉小姐,電話:02-87711438。 |
(三) | 輕艇協會:黃先生,電話:02-29185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