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112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及申請表各1份,請於期限內踴躍申請。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4月17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20015531號函辦理。 |
二、 | 為表揚致力推展學校體育具有具體績效之團體及個人,獎勵其對學校體育運動特殊貢獻,教育部體育署訂定「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如附件),並委託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協助受理申請及辦理審查評選等事宜。 |
三、 | 倘有學校(含個人推薦獎項)欲提出申請,請於112年6月1日(星期四)前送件至本局,並請將申請表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065186@ms.tyc.edu.tw ,以利辦理初選。 |
四、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五專前三年)送件時,請檢附推展「SH150」相關計畫,教育部體育署將列為評選重要參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