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辦理「111學年度中小學女子壘球聯賽」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各1份。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0月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10036118號函辦理。 |
二、 | 參加旨揭聯賽體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甲級15萬元,乙級10萬元),及比賽期間之交通、膳雜等參賽費用。 |
三、 | 106學年以前未曾組隊註冊參加聯賽,111學年度新組隊報名本聯賽學校球隊,每隊補助新臺幣15萬元。 |
四、 | 本學年度隊職員報名係採線上報名作業方式辦理,請依競賽規程之規定,自行審查參賽資格,並依填表說明規定,將報名資料輸入報名表。 |
五、 | 報名資料輸入完成經確認無誤後,下載列印,經學校人員核章,並加蓋學校關防後,連同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一),掛號寄至該會。(若郵寄之報名表件與線上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線上報名資料為準)。 |
六、 | 報名參加高、國中甲級之參賽球隊,除上述資料外,另需檢附學生學籍紀錄表正本或影本,成績記錄欄可免附,學籍紀錄表須加蓋就讀學校教務處證明章、註冊組承辦人職章,影本須有「與正本相符」字樣,並以郵寄掛號方式至該會,俾利球員資格審查,相關問題請逕洽該會承辦人,報名網址、聯絡資訊如下: |
(一) | 該會會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13樓。 |
(二) | 該會網址:http://www.ctssf.org.tw |
(三) | 聯絡電話:(02)27783636轉22,方子文小姐。 |
七、 | 報名運動防護員或物理治療師,應取得證照者為限,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始得完成報名。 |
八、 | 113學年度起凡報名中小學女子壘球聯賽執行教練及教練者,應取得該項目至少C級教練證照資格且在有效期限內,並於線上報名時上傳證照影本,始得完成報名。 |
九、 | 凡學生報名參加須請法定代理人簽署授權同意書(如附二,或於高中體總網站下載),並請學校留存備查。 |
十、 | 有關聯賽參賽選手在校學業規範;體育班選手須符合體育班設立辦法之規範,非體育班選手高中端須參照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國中、小端須參照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
十一、 | 旨揭賽事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請遵守主辦或承辦單位於各階段賽事訂定之防疫規範,運動員如未符合規定或經檢測未通過者,將被取消該階段參賽資格。 |
十二、 | 旨揭活動「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通報/申訴管道依地方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流程辦理,電話可直撥(02)2778-3636專線進行諮詢與通報。 |
十三、 | 旨揭賽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之最新防疫規定辦理,相關防疫細則於出賽公文公布,並視疫情狀況適時調整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