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1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摩托車錦標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摩托車委員會111年2月10日桃摩協創字第20220210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預計比賽日期及地點:本賽事預計於111年8月份,假本市大園區圳頭村軍史公園(桃園市大園區西部濱海公路76號)舉辦。 |
(二) | 報名日期:採現場報名。 |
三、 | 本賽事日期確認後將於本局網站公告,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最新資訊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規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