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1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柔道錦標賽暨111年全民運動會柔術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111年1月12日桃體柔道字第11101120001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1年3月5、6日(星期六、日),本市立觀音高級中學(桃園市觀音區中山路二段519號)。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14日(星期一)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規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