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市辦理「111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射箭錦標賽暨111年全民運動會原野射箭代表隊選拔賽」一案,請踴躍報名參加。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111年1月11日桃體總字第1110000023號函暨所屬射箭委員會同年1月11日桃箭字第111003號函辦理。 |
二、 | 活動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111年4月26日至28日(星期二、三、四),國立體育大學射箭場(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
(二)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4月18日(星期一)止。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四、 | 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及報名文件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dst.tycg.gov.tw)-活動訊息區查閱,另參與活動時請配合落實量測體溫及佩戴口罩等相關防疫規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