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14日府體全字第1140127352號函辦辦理。 |
二、 | 撞球總會於114年4月25日召開「第九屆第2次紀律委員會議」,會議審議確認下列人員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2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教練名單及證號如下: |
(一) | 林○桐:87縣教87016、91省教91037。 |
(二) | 徐○益:98縣教98052。 |
(三) | 周○剛:97縣教97016。 |
(四) | 薛○豐:92縣教92007。 |
(五) | 蕭○宏:97縣教97048。 |
三、 |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