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7日府體全字第1140119692、119690號、114年5月1日府體競字第1140112118號、114年4月30日府體競字第1140110589號、114年4月29日府體競字第1140109149、110586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資訊如下: |
(一) | 籐球協會於114年4月16日召開「114年度第1次紀律委員會視訊會議」,會議審議確認劉○銘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2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二) | 定向越野協會於114年4月29日召開「114年度第2次紀律委員會議」,會議審議決議如下: |
1、 | 余○富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之1第5款,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註銷其C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4年內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2、 | 蘇○柏及黃○能教練因有性騷擾及性霸凌行為之情事,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註銷其C級教練證,並依同法第4條第2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三) | 射箭協會於114年3月25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林○威教練違反本辦法第4條第6款,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四) | 壘球協會於114年4月22日召開114年第2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如下: |
1、 | 賴○駿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之1第1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於1年期間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2、 | 梁○為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11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3、 | 林○筠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之1第5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於2年期間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4、 | 尤○男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2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五) | 馬術協會於114年4月14日召開第14屆第2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湯○達及潘○聞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2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C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六) | 撞球總會於114年3月30日召開第九屆第1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王○祥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2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註銷其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
三、 |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相關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