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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27 | 點閱數: 24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3月19日府體競字第1140065441號函辦理。
二、 楊○利有性侵害情事,網球協會於114年3月3日召開第七屆第六次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該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6款情形,決議依本辦法第13條第1項第2款註銷其所持各級教練證,並依同條文第2項第1款規定,終身不受理其參加各級教練資格檢定。
三、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電話:02-2772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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