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8月17日桃教學字第1150076588號函辦理。
二、本次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時間:115年11月2日(星期一)
(二) 地點:招標後通知。
(三) 資格要求:須持有教育部或國教署頒發之「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證書」,且已列入「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之教職員工或專家學者。
(四) 參加對象與錄取順序:本次預計招收100名,報名人數若超過錄取名額,將依以下原則審查錄取:
1、優先錄取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少年矯正學校之教職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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