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6月18 日總處給字第1134001176號函暨桃園市政府113年6月19日府人給字第1130168959號函辦理。
二、旨揭消費性貸款經人事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土地銀行獲選賡續承作,辦理期間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6年6月30日止,為期3年。
三、旨揭貸款辦理方式請洽臺灣土地銀行各分行辦理,另亦可至該行「個金單一服務平台」( https://oi.landbank.com.tw/ )線上申辦,洽詢電話:02-2314-6633或0800-231-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