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3年3月28日僑教學字第1130075096A號 函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3日桃教高字第1130029791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教師數名,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於本113年5月15日前將初審資料備齊後,逕電郵或郵寄至該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