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人事總處112年12月1日總處培字第1120024652號書函辦 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勞動部為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之知能培訓, 並執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5項規定,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爰訂定旨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