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115年9月17日桃市公協字第11500007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1份。 二、旨揭大會原訂於115年9月16日辦理,惟因出席會員未達法定過半數門檻致流會,爰該協會擇期再次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