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莊敬國民小學115學年度「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級及專責人員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及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
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7月24日桃教特字第1150204450號函辦理。
貳、 甄選類別及名額:「集中式特教班按時計資助理員」每週服務時數40小時正取1名,備取2名。
參、 「在特教教師督導下,協助集中式特教班就學輔導相關工作」,工作範圍包括:
一、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溝通表達以及情緒管理。。
二、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學生學習相關事宜,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三、引導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間休閒活動,並維護學生安全。
四、協助特殊教育教師與家長聯繫工作。
五、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六、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校外教學、運動會等學校活動,並維護其安全。
七、依規定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每日服務記錄。
八、其它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項。
肆、 工作待遇及聘期:
一、聘任期間按時計酬,每小時196 元(依勞動部公告基本工資調整),每週最多工作40小時,每月以實際上班時數計酬,每年薪資不得超過市府全年補助之金額,寒暑假期間不需到校服務亦不發薪資,勞健保費及勞退金除自付額外,機關依規定負擔提撥。契約期間:自報到日起到116年7月31日 。
二、休假依照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學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一、基本條件: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身心健康、有愛心、有耐心及同理心,並能接受及樂意
二、報考人員資格: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具特教相關服務資歷及身心障礙
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或其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陸、 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115年8月5日(三)起至115年8月9日止。
二、公告於本校校務公佈欄及行政院人事行政處總處事求人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柒、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115年8月10日(一)上午9時至中午11時截止(繳交相關證件: 報名表、國民身份證影本、學經歷證件
影本,證件正本當面驗畢即還)。
二、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桃園市桃園區莊一街107號2樓),電話:3020784#612,莊敬國小特教組郭組
長。
三、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
捌、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甄選日期:民國115年8月10日(一)下午1時30分(逾時即放棄應考資格),請於徵選前30分鐘到輔導室
報到。
二、甄選地點:莊敬國小二樓輔導室。
三、甄選方式:面試(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
玖、 錄取公告:於8月10日(一)下午5時前本校網頁公告。
拾、 注意事項:
一、 錄取人員應於8月11日(二)上午9時至10時至本校輔導室報到,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
人員依序遞補。錄取者提供證件若有不實,應無條件解聘,如涉及刑責並願負相關刑事責任暨放棄
先訴抗辯權。
二、 錄取人員應於服務前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網路中心/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增能課程平台
(https://www.aide.edu.tw/ischool/publish_page/2/)參與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職前36小時研習之
線上課程(已經參加過者不必參加),每學年應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9小時以上。
三、錄取人員於報到日起一個月內應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X光透視合格),如體格不合格或患有
傳染病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
銷資格。
四、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拾壹、 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