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軍公教人員具結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等5項情形之常態 化、制度化查核,自1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現內政部刻正 推動「民選公職人員」常態化、制度化查核機制,爰大陸委員會配合修正旨揭範圍表,增訂「民選公職人員」類型及增列備註2有關民選公職人員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