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13日桃教人字第1150002680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136062A號函辦理。 二、同仁如赴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含轉機/船舶或過境)均應於「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並將登錄後之影本上傳差勤系統。 三、相關案例請參見國人赴陸港澳風險專區( https://www.mac.gov.tw/cp.aspx?n=16F6C9D66219D9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