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相關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活動執行期程自114年2月至12月19日止,私立學校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辦理完成,申請流程詳參活動計畫(如附件),辦理方式如下: |
(一) | 至桃園交通安全教育園區體驗活動: |
1、 | 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均可申請,參與課程人數須20人以上,至多30人。 |
2、 | 活動時間:限每週二、四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
3、 | 場次:不限。 |
4、 | 辦理地點:桃園監理站交通安全教育園區。 |
5、 | 活動聯絡窗口:桃園監理站許先生,電話03-3664222分機202。 |
(二) | 到校辦理宣導及體驗活動: |
1、 | 參加對象:限本市南區學校(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學生。 |
2、 | 場次:6場次(1校限1場)。 |
3、 | 辦理地點:各申辦學校自擇辦理地點;中壢監理站囿於場地限制,請學校提供場地,如校園、宮廟廣場或附近空地。 |
4、 | 活動聯絡窗口:中壢監理站陳先生/林先生,電話03-4253990分機211/203。 |
5、 | 如場次已滿,可選擇申請活動(一)至桃園交通安全教育園區體驗活動。 |
三、 | 檢附旨揭計畫、申請表與桃園交通安全教育園區宣傳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