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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3-08 | 點閱數: 268
一、依據監察院112年2月20日院台申貳字第1121830361號函辦理。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為避免不當利益 輸送,明文限制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 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補助行為,惟如係機關以「公開 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則例外允許關係人申請,此時關 係人須於補助申請文件中一併揭露身分關係,其補助行為 方合於利衝法規定。鑒於關係人範圍甚廣,涵蓋由公職人 員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擔任重要 職務之民間團體(諸如體育會、基金會、校友會、同鄉 會、社區發展協會、宮廟、學會、農漁會、公司行號…… 等),仍有不少民間團體迄今不知其為利衝法所定之關係人,亦...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3-08 | 點閱數: 245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3月1日部法一字第112554166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茲以公務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條規定之立法目的,係為使公務員一人一職,以專責成,俾能固守職分,避免影響公務之遂行及有礙其職權之行使,其中規範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領證職業,係基於領證職業之事務具有專業性質,且與公務員身分難以切割,為避免公務員於執行職務之外,另從事領證職業之事務而造成角色混淆,爰規定須有法令依據始得為之,並應經權責機關(構)同意。 三、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3-04 | 點閱數: 227
一、依考試院、行政院112年2月16日考臺組叁一字第11200005191號、院授人給字第11200002012號令辦理。 二、本辦法前於110年4月16日修正,除調增慰問金發給額度等規定外,針對本辦法修正施行前發生且得申請慰問金而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後始申請或核定之案件,於第4條第5項增訂可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俾該等案件可適用修正後之發給額度發給慰問金。因此,上開規定係就發給額度規範,不及於要件放寬,各該案件仍須符合修正前可發給慰問金之要件規定始有適用,基於法律明確性原則考量,爰將前次修正意旨,具體規範於條文內容,俾與原立法意旨契 合。 三、前開修正條文已刊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24 | 點閱數: 210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八點修正規定 八、補助基準: (一)學分班: 1.經本部協調辦理之重大教育政策或重大議題所開設學分班開班費,以每一學分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為原則。但經本部專案核定者,不在此限。 2.非因前目所定目的開設之學分班,得酌予補助,以每一學分新臺幣三萬元為限。 (二)經本部協調配合重大教育政策或重大議題所辦理之教師研習活動,每班酌予補助鐘點費、教材費及雜支等。於離島辦理者,得額外補助授課講師交通費、住宿費。 (三)前二款學分班、教師研習活動之交通費、住宿費不予補助。但有特殊情況(例如偏遠、離島地區),經本部於核定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24 | 點閱數: 222
一、旨揭條文業經總統112年2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10671號令修正公布,並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http://www.mocs.gov.tw/法規動態項下。 二、旨揭條文係自公布日施行,主要係增訂第2項至第4項,規定高等考試各級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以下簡稱高普初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地方特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身障特考)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以下簡稱原民特考)及格人員,實際任職達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3年(高普初考)、6年(地方特考、身障特考及原民特考)限制轉調年限三分之一,因現職機關所在地與3足歲以下子女實際居住地未在...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22 | 點閱數: 240
一、依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共同性推動事項A.2.1規範,本會應設計公教人員客家族群主流化學習課程,並由貴總處、教育部及各級地方政府共同推展。 二、為增進行政人員族群主流化意識,111年度完成製作之族群 主流化相關數位學習資源,課程簡介如下: (一)本會辦理「認識日常生活中的『隱微』歧視」專題課程:介紹歧視相關詞彙(如隱微歧視、隱微侮辱及隱微漠視等)及內涵,並講述族群的隱微侮辱與隱微歧視帶來的傷害,透過覺察與反思使自己避免成為歧視者,進而能翻轉隱微歧視,網址:https://reurl.cc/Z1YY43。 (二)本會與臺南市政府合辦「111年臺南市族群主流化培力工作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19 | 點閱數: 229
一、 旨揭各項活動報名日期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3月7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 貴校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酌情核予公假登記。 三、 本次活動之實施計畫、各項活動辦理日期、行程等均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請自行上網下載。 四、 本基金會網站:http://http://www.ttbf.org.tw或輸入「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搜尋,各項活動僅供本基金會會員報名,未加入會員者請進入本基金會網站,完成註冊後再行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17 | 點閱數: 209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112年1月7日移署入字第11200057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復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6條、國家機密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2條、辦理或核定國家機密現職退離職或移交人員出境作業規定第5條規定,涉密人員應經(原)服務機關核准始得出境,限制機關應於出境當日之5個工作日前,繕具核准出境名冊送內政部移民署建檔並副知當事人。 三、內政部移民署統計111年度查獲涉密人員未經核准欲出國開具禁止出國通知單計34人,其中111年10月(含)以後查獲者計21人,該署檢視上開被禁止出國案例,有近61%人員發生於疫情趨緩及放寬入境檢疫規定後,為保障當事人權益,避免涉密人員因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3-02-11 | 點閱數: 212
依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人(二)字第1124200024B 號函辦理。 二、本次「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重點臚列如下: (一)、主要包括刪除該處理原則第3條有關持股比例的限制,增定教師到職時有違反經營商業情事辦理解任登記的緩衝期限。 (二)、增訂第15條第1項規定教師可於下班時間從事具社會公益性質或其他工作,但同條第2項規定不得於校外從事補習、家教的教學活動。 (三)、另外將曾任或現任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的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可接受商業代言等相關事項,納入規範。 (四)、本次修正放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兼職的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職務範圍,...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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