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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1-25 | 點閱數: 153
一、「職場霸凌」指在工作環境中,個人或團體對於上司、同事或下屬進行不合理的欺凌行為,包含言語、非言語、生理、心理上的虐待或羞辱,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 二、為避免職場霸凌事件,本市訂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如附件),同仁如遇職場霸凌事件,可依前開注意事項向本校提出申訴,本校申訴管道如下: (一)申訴受理單位:人事室 (二)申訴電話:03-3020784分機710 (三)申訴電子信箱:zjes034775@zjes.tyc.edu.tw 三、人事室提醒,同仁處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0-11 | 點閱數: 48
說明:依行政院113年10月4日院授人培字第1133026964號函暨桃園市政府113年10月9日府人考字第1130279727號函辦理。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9-19 | 點閱數: 104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9月10日府政安字第1130240745號函轉行政院113年8月26日院臺法字第1131019532號函辦理。 二、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下稱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行政院以外之中央各級機關(構)及各級地方機關(構)人員赴港澳,得參照本注意事項辦理」,為降低本局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人員赴香港或 澳門可能遭遇之風險,擬參照修正後注意事項辦理。 三、修正後注意事項自113年8月26日生效,重要修正摘要如 下: (一)為明定赴香港或澳門之方式,爰修正注意事項第1點赴港澳方式含過境或轉乘經由香港或澳門機場、港口之航空器、船舶或...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09-19 | 點閱數: 4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3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1690A號函辦理。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業 經教育部於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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