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國立西螺高級農工職業學校112年1月10日螺職實字第1110500328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校「青年傑出校友」、「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辦法 (詳如附件)。 三、符合推薦資格者,得經(一)被推薦人之服務機關首長推薦 (二)本校校友會推薦(三)本校各科通過推薦(四)本校教職 員3人以上連署推薦(五)畢業校友3人以上連署推薦(六)本 校現任校長推薦。經本校「青年傑出校友暨傑出校友」審 查委員會進行審核,表揚名額由委員會議決之。
四、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推薦表請五、推薦表亦可至本校校友會網站下載(網址 :https://www.hlvs.ylc.edu.tw/?page_id=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