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要點」辦理。
貳、本計畫目的以協助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落實國民中小學校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以期擴展學生的學習場域,提供多元學習內涵,豐富學習意義,實踐「讓學習走入真實世界」及「親海、愛海、知海」之理念,以達成自發、互動、共好之學習目標。
參、為達成上述目標,透過協助地方政府設置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以統籌辦理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相關業務,具體實施方式如下:
一、總計畫:戶外與海洋教育組織及運作
(一)研擬戶外與海洋教育整體發展計畫。
(二)設置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
(三)組成戶外與海洋教育推動小組。
二、子計畫一:設置戶外與海洋教育中心
(一)健全組織運作。
(二)發展學習路線。
(三)提升教學專業。
(四)建構資源網絡。
(五)呈現推動亮點。
三、子計畫二:辦理戶外教育課程
(一)學校實施戶外教育。
(二)學校推廣優質戶外教育路線。
(三)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
四、子計畫三:推動海洋教育課程
(一)研發海洋教育教材。
(二)提升教師海洋教育素養。
(三)辦理學生海洋體驗活動。
肆、實施期程、實施期程
110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
伍、收件作業
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實施戶外與海洋教育要點」規定,填具各項表件(附件一),依下列提出計畫申請:
一、收件日期:自110年5月3日(一)至110年5月31日(一)截止。
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計畫申請書(含經費申請表)紙本1份函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戶外教育推動會協力團隊(404393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並副知本署國中小組;另請併同將計畫申請電子檔寄至oee3901@gmail.com。聯絡窗口如下:(04)2219-5178(歐小姐)、(04)2219-6862(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