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要~110年資深優良教師奬勵金符合請領名單公告,如有遺漏人員,請與本校人事室聯繫!!
一、經本校人事室初步查核110年符合請領教師名單如下:
屆滿30年:邱雲奕等1人。
屆滿20年:馬紀楨、林涌譯、郭滌祐、許欣鳳、曾嘉珍、陳育如、邱俊郎、廖丸毅、林長枝等9人。
屆滿10年:李依珊及林培斯等2人。
二、若有本校教師漏列或他校調入教師於原校期間漏未辦理者,亦請併案告知補辦,以利提本校考核委員會審查,逾時不予受理。
備註:
一、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辦理。
二、資格: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至本(110)年7月31日止,「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屆滿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及四十年,「成績優良」者。
所稱「連續服務」:自任職之當月起(含月底),前後職務之離職與到職之月份連續未曾中斷;中斷者,自其再任職於公私立學校之當月起算。
所稱「成績優良」:最近10年考核結果,均核定晉級或發給獎金,且未受刑事、懲戒處分或平時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前項最近十年考核或評鑑結果未達成績優良,其係因患重病請病假超過規定所致者,仍視為成績優良;其係因患重病請事病假合計超過規定所致者(指延長病假),應扣除該未達成績優良之年資,補足十年成績優良年資。
請頒年資含服役年資,但指公教人員應徵入伍經保留底缺,退伍後仍任專任教師者。
三、請詳閱附加檔案之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