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性平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並自113年3月8日生效施行,為免同仁誤觸法令,以下提供數個避免自己對他人造成性騷擾的重要參考準則:
(一)尊重他人,檢視自己的性別刻板印象,建立平等的性別觀念。
(二)注意自己的言詞和態度,不要對任何性別有所貶抑、隨意講黃色笑話。
(三)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當你的行為讓他人覺得不舒服的時候,要立即停止。
(四)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或做出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如傳播情色信件、隨意勾肩搭背等不當身體接觸。
(五)要敏感察覺自己與對方的關係是否存有權力差異(如師生、主管部屬之間),在上位者更應嚴守專業倫理。
(六)不確定自己的言行是否為對方所歡迎時,寧可先不要說或不要做。
(七)不要將對方的「友善」誤解為「性趣」、不要利用對方的「仰慕」遂行性騷擾。
二、本校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申訴專線電話:03-3020784分機710
申訴專用傳真:03-3022953
申訴專用電子信箱:zjes034775@zjes.tyc.edu.tw
專責處理人員單位:人事室
三、檢附本校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及教育部「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