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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27 | 點閱數: 368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110年4月19日府教學字第1100089173號函辦理。 二、 南投縣長福國小自110學年度至112學年度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24 | 點閱數: 483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5239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依本條例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其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採計,依下列規定辦理:……六、……其應繳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由退撫基金管理機關依其任職年資及等級,對照同期間相同薪級教職員之繳費標準,換算複利終值和,由申請補繳人一次全額補繳後,始得併計年資。……八、教師經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其修正施行前之相關法令、教師法及相關法律同意借調至公、民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行政院設立或指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22 | 點閱數: 531
主旨: 轉知有關教育部100年2月16日臺國(四)字第1000023156號函及教育部100年3月10日臺國(四)字第100002970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034389號函辦理。 二、 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以下簡稱聘任辦法)業於109年6月28日修正實施,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終止...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16 | 點閱數: 490
一、復貴府110年4月1日府教社二字第1102416650號函。 二、依「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規定,獎勵資格係以「連續」、「實際從事教學工作」、「成績優良」之「在職專任合格教師」為要件。 三、又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及「學生輔導法」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應具備該任教階段之合格教師資格(證),並不得排課。 四、考量專任輔導教師之職務係為落實執行發展性及介入導措施,並提供及時性學生生活與學習輔導處遇,且得因 課務需要,依規定時數教授輔導相關課程,爰學校編制內,取得各該任教階段合格教師資格(證書)之教師,得依本要點之規定,辦理資深優...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16 | 點閱數: 496
一、貴校教師倘於110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通班教師)者,請於110年4月22日(星期四)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109及110學年度之普通班或特教班班級數、教師員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教師欲轉任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逾期概不受理。 二、有關本市教師轉任其他類別教師之實際任教年限規範一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4月2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40046627號函示規定辦理,由學校經整體考量後自行審酌是否同意由同校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後轉任。惟倘本案申請教師如轉任各...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13 | 點閱數: 485
一、 依據苗栗縣政府110年4月7日府教務字第1100065240號函及110年4月8日府教務字第1100066323號函辦理。 二、 有關旨揭作業轉任及介聘年限之規定乙節,苗栗縣政府說明如下: (一) 該縣教師轉任之規定: 1、 該縣教師轉任係依據教育部100年5月5日臺人(一)字第1000066409號函規定:「查本部99年8月10日台人(一)字第0990127500號函略以,按同校教師轉任不同教育階段別或類科別教師...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08 | 點閱數: 589
壹、重點摘述: 教師參加市內介聘時,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規定,本年度申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介聘之教師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始得申請介聘。所稱實際服務滿六學期以上,指實際服務現職學校期間扣除各項留職停薪期間所計算之實際年資。但服義務役、育嬰留職停薪等年資,得採計至多二學期。         本市新進教師(含以前年度教師甄選聘任之新進教師)申請介聘之實際服務年限,依偏  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離島建設條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4-07 | 點閱數: 417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21~2022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本院獲選為方案之特約醫療院所,特規劃健康99─全國公教健檢3500元專案及7000元專案(附件一、附件二)及活動DM(附件四、附件五)供貴單位同仁酌參選擇,並以專案方式提供個人或團體預約受檢,附上體檢預約單(附件三)或直接來電即有專人服務。 二、本方案含同行眷屬、單位約聘人員及工友均可依此優惠方案一併辦理,敬會貴單位公告所屬同仁知悉。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3-30 | 點閱數: 374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3月29日府教特字第1103712578號函辦理。 二、 經縣外介聘至新竹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10年,如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1-03-30 | 點閱數: 467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3月26日新北教人字第1100270256號函辦理。 二、 欲介聘新北市之教師應了解並配合該市相關法規(如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師每星期授課節數補充原則)、重要政策(如閱讀教育、雙語教育及實創Techshop -生活科技前瞻領航計劃)及相關實施計畫(如新北市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視導暨追蹤輔導實施計畫)之規定;為配合十二年國教新課綱推動,欲以工藝科(生活科技科)及電腦科(資訊科)介聘之教師,應於十二年國教科技領域課綱公布後3年內參加相關增能課程,以符合科技領域專長授課之精神。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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