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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10 | 點閱數: 235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9901號函辦理。 二、 查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四、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其共同生活期間依前款規定申請留職停薪。」 三、 復查教育部106年12月11日臺教人(三)字第1060166967號函規定略以,依勞動部106年10月24日勞動條4字第1060131984 號函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09 | 點閱數: 268
諮詢管道 (一)公務人員:「請幫我吧7858」諮詢專線(080-002-7858): 由專業諮商心理師接聽專線,提供初步晤談、情緒處理、問題釐清、專業顧問諮詢安排等服務。 專線服務時間:每星期一至五上班日早上9時至下午7時。EAP解憂信箱(eap@mail.tycg.gov.tw):由專業諮商心理 師於三日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復,進行初步晤談或預約諮詢。 服務內容包涵;心理諮詢、工作諮詢、法律諮詢服務、財務諮詢服務、醫療諮詢服務及管理諮詢服務 (二)教育人員:關懷服務專線為0800-520-928。 1.專線服務時間:每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07 | 點閱數: 235
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154190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二、本案係銓敘部轉勞動部函以,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工法部分條文,同日修正發布之性工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條、第15條條文,以及性工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解釋;次查性工法第2條規定:「(第1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2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 三、綜上,自111年1月18日起,現行相關公務人員法規如有與性工法條文及補充函釋規定等未盡相符者,於該等公務人員法規修正前,各機關得逕依性工法相關...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2-07 | 點閱數: 176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條文 第二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日。 三、子女之出生年、月、日。 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電話。 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六個月之需求者,得以不低於三十日之期間,向雇主提出申請,並以二次為限。 第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一年一月十八日施行。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1-25 | 點閱數: 184
公告修正後「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一份。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1-25 | 點閱數: 255
一、 依教育部111年1月22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8889A號函辦理。 二、 查性工法第2條規定:「(第1項)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第2項)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33條、第34條、第38條及第38條之1之規定,不在此限……。」據上,自111年1月18日起,現行相關教師法規如有與旨揭性工法及其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及勞動部補充函釋規定等未盡相符者,於教師請假規則修正前,各學校得逕依性工法相關規定辦理,即教師如有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分娩之事實及需求,得依性工法第15條之規定請陪產檢及...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1-25 | 點閱數: 248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B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各1份。 二、 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第18條第2項規定:「教職員任職滿1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一、出具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以下簡稱合格醫院)開立已達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訂半失能以上之證明或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身心障礙等級為重度以上等級。二、罹患末期之惡性腫瘤或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稱之末期病人,且繳有合格醫院出具之證明。三、領有權責機關核發之全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1-25 | 點閱數: 248
一、依衛生福利部111年1月13日衛部人字第1110101377號函辦 理。 二、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5條規定略以,遺族領 有依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核給之退休金,不得擇領遺屬年 金,但遺族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原發給定期 給與之權責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另「公立學校教職員 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5條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 例」第37條亦訂有相同規定。 三、考量原符合年終慰問金發給對象之退休(伍)軍公教人 員,於年度中依前開退撫法規,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 給與並改領遺屬年金者,其當年度部分月數仍有支領月退休金之事實,基於政府「照顧弱勢」之意旨,是類人員得 依其...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1-22 | 點閱數: 258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034A號函辦理。 二、 鑑於近年跟蹤騷擾事件頻傳,造成社會危害,為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跟蹤騷擾行為侵擾,維護個人人格尊嚴,跟蹤騷擾防制法業經110年12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108131號令制定公布,並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三、 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請依教師法規定,本於權責進行程序及實體查證,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是否應予解聘、不續聘或停聘。 ...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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