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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7-01 | 點閱數: 123
一、 依內政部111年6月24日內授營財字第111081165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 配合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自111年6月22日起由原年息1.095%調整為年息1.22%,爰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息由1.012%調升為1.137%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7-01 | 點閱數: 129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6月28日總處給字第1114001158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 本方案變更承保範圍及延長辦理期間等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e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0809-019-888。
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30 | 點閱數: 368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閩南語文9名、客語文1名。 二、報名日期為: 第1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7日(星期四) 13 時至16時止 第2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8日(星期五) 13 時至16時止 第3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11日(星期一) 13 時至16時止 第4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12日(星期二) 13 時至16時止 (以上各階段招考時間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三、甄試日期為: 第1次招考甄試:111年7月8日(星期... 觀看完整文章
重要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30 | 點閱數: 462
莊敬國小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第1-4次招考)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一、招聘類別及缺額 1.招聘類別: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實缺7名、增置餘額實缺1名、合理員額虛缺(預估缺)2名。 國小專任輔導代理教師:侍親留職停薪缺1名。 二、報名日期為: 第1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7日(星期四) 13 時至16時止 第2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8日(星期五) 13 時至16時止 第3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11日(星期一) 13 時至16時止 第4次招考報名:111年7月12日(星期二) 13 時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23 | 點閱數: 139
依本市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第6點第1項第2款規定以,利息負擔係按旨揭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減年息0. 025%計算機動調整,爰上開急難貸款利率配合由1.07%調整為1.195%。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23 | 點閱數: 138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8329號函辦理。 二、 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自然領域(物理、化學或生活科技)教師或小學部普通科1名。 三、 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15 | 點閱數: 241
一、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下稱桃園管理處)111年6月9日農水桃園字第1116251189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招生簡章及DM影本各1份。 二、桃園管理處委託社團法人桃園市全能多元文教發展協會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鄰近本府市政大樓),並基於機關間互惠共好及友善職場原則,提供聯合教保服務,將本府員工子女列為第二階段優先招收對象(順序僅次於桃園管 理處員工子女),目前111學年度招生名額尚餘48名,對象為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適齡幼兒。 三、如有招生或其他教保中心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桃園市全多元文教發展協會黃總幹事(連絡電話:03-4685208) 或桃...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2-06-15 | 點閱數: 230
一、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實施方案」及「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措施推動方案」辦理。 二、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優惠對象及方式: 1、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構)學校之公教員工,包含公教人員、技工、工友、駕駛、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等。 2、憑員工卡、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可享優惠方案。 (二)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本府不經手任何錢,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 (三)本方案為2年1期,自...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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