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柔道總會函轉教練違反「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案
公告 2024-09-23 · 體育組長 · 學務處 · 點閱數:99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4月23日府體競字第1130251120號函辦理。 |
二、 | 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於113年8月10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會議審議確認王○文教練有本辦法第4條第12款情形,決議即日起撤銷其現有教練證照及個人會員資格,終身不得申請教練資格檢定並不再受理個人會員入會申請。 |
三、 | 本案請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倘需教練明確資訊,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余小姐,電話:02-87727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