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施行細則」第18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 年6月20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132301652A號令修正發布
公告 2024-06-27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85
說明: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0日臺教技(二)字第1132301652D號函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3年6月24日府教高字第113017281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