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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七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
公告
2024-01-24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65
說明:檢送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1份。
1) 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docx
2) 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七點修正條文對照表.docx
3) 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二點、第七點修正規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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