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衛生福利部推動「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 (2024-2030年)」,「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請同仁多加利用
公告 2024-01-17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66
說明:依桃園市政府113年1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30012846號函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3年1月11 日公保字第1130000007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