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需用考試及格人員職缺擬進用専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審核原則」,業經銓敘部會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民國112年11月2日發布廢止,並自113年1 月1日生效
公告 2023-11-10 ·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點閱數:138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11月2日部管四字第 1125628091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桃園市政府 112.11.09 府人力字第1120311462號)